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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學院公告資訊:https://cos.ntcu.edu.tw/front/news/news.php?ID=bnRjdV9jb3MmTmV3cw==&Sn=323

一、依據理學院「教師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暨交流補助要點」及「學生參與國際學術活動獎勵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
二、請符合上揭獎勵要點規定者,請於113年6月30日前(適逢假日順延至7月1日截止收件)或11月30日前(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截止收件)填妥申請表及佐證文件,經相關單位核章後,向理學院提出申請。